“面对校园欺凌,同学们要做温暖他人的‘暖阳’,不做为恶的欺凌者,不做默默忍受的受害者。”8月20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的刘晨雨检察官走进宁波市第三中学,为新高一学子带来“防范校园欺凌·法治护航成长”主题讲座,用法律知识与鲜活案例,教会少年们从旁观者蜕变为捍卫者。
讲座伊始,刘检察官便从同学们关心的问题切入,结合自身深耕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实战经验,解析校园欺凌的界定、表现形式与深层危害。“靠伤害他人发泄情绪,是懦弱的表现,永远换不来真正的快乐。”一句直白的话,让在场同学深受触动。从肢体冲突到言语羞辱,从孤立排挤到网络谩骂,刘检察官用典型案例拨开迷雾,让大家看清欺凌行为的多样面孔,以及对受害者身心造成的长久伤害。
互动环节中,“网络实名制能遏制欺凌吗”“遇到欺凌如何取证”等提问接连不断,刘检察官耐心解答,重点强调“一做两不做”原则:既要勇敢站出来,及时向老师、家长或相关部门反映,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与他人权益;也要坚决不参与欺凌,更不能默默忍受。
这场讲座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了法治的种子。2806班的傅语涵同学说:“刘检察官借电影故事切入,用一个个鲜活案例剥开校园欺凌的层层外衣。那些关于如何保护自己、如何看清陷阱的探讨,让我意识到,我们不再是懵懂的看客,而是开始思考如何为自己和他人负责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