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民生

二次饮酒欲掩盖酒驾 “醉”上加罪从重处罚

2025-11-14 19:34:27来源:今晚报编辑:辛文
 

  酒驾后试图通过二次饮酒制造事后饮酒的假象来逃避法律追究,最终不仅没有逃避罪责,还以其身体最终酒精含量作为定罪量刑依据,“醉”上加罪。

  王某酒后驾驶小型轿车沿道路行驶时,撞到了他人停放的汽车,造成四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王某弃车逃逸,为逃避法律追究,又在交警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前故意再次饮酒。交警支队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1.52mg/100ml,属醉酒。

  王某虽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但其同时具有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后逃逸、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等从重情节,本市武清法院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坚决杜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更不要相信所谓逃避责任的“方法”,耍小聪明反而会付出更大的代价。

 

热门推送
本网站所转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如因传播需要转载本站信息,请注明来源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网络暴力、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举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C) 人民与社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京ICP备2021020994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