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民生

多起关联案纠纷一并了结

2026-02-27 16:20:59来源:今晚报编辑:辛文
 

  “我们经营‘同发号’数十年,品牌是几代人的心血,被告擅自使用标识不仅分流客源,更稀释了我们的品牌价值,24万元的赔偿远远弥补不了实际损失,我们只能上诉维权。”近日,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天津知名餐饮品牌“同发号”饭庄负责人谈及这场商标维权纠纷,难掩心中的委屈。这起商标侵权上诉案,背后还牵扯着双方不正当竞争纠纷、多起近似商标异议程序等多重争议,一度让双方陷入僵持。

  “我们使用相关标识是出于经营需要,并非故意侵权,也不存在搭便车的行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侵权不当,不该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坚持上诉。”被告某饭店负责人则有着自己的辩解,始终认为其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对侵权认定和赔偿数额均持异议。双方各执一词,矛盾难以调和。

  “这起案件看似是简单的商标侵权赔偿争议,实则是一系列关联纠纷的集中体现,简单下判只能解一时之困,无法从根本上平息矛盾,甚至可能引发更多诉累。”承办法官王倩在全面梳理案件后直言,除了本案的商标侵权上诉,双方另有不正当竞争纠纷在诉,被告关联主体还申请了多枚与“同发号”近似的商标,正处于商标异议申请阶段,多重纠纷交织,若不一揽子化解,既损害原告的品牌权益,也让被告的经营边界始终模糊,更不利于本土餐饮行业的公平竞争。

  “同发号”是天津知名餐饮品牌,原告某饭庄经营该字号数十年,积累了深厚的市场商誉,其持有的“同发号”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更是成为承载品牌价值的核心载体。原告认为被告某饭店未经许可,将“同发号”标识醒目使用在店铺招牌、菜单、店员服装等场景,经营品类与原告高度重合,极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遂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一审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4万元,双方均不服判决,向天津高院提起上诉。

  秉持“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司法理念,二审合议庭将调解作为破解矛盾的关键路径,围绕赔偿数额履行、被诉侵权行为彻底停止、商标异议处理、后续经营边界划定四大核心问题,组织双方开展多轮“面对面”协商、“背靠背”疏导。为彻底打消双方顾虑,合议庭将所有关联纠纷一并纳入调解范围,反复斟酌、几易其稿,制定详实的和解方案,不仅明确了赔偿数额、履行期限,还细化了拆除侵权招牌、销毁侵权物料等停止侵权的具体要求,清晰划定经营边界,从根源上杜绝后续争议。

  同时,结合餐饮行业特点,为双方提供商标合规专业建议,指导被告规范商标注册与使用行为,助力原告完善品牌维权体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合议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

  “感谢天津高院为我们案件做的大量工作,和解让我们彻底放下了诉讼的包袱,能专心做品牌升级了。”原告负责人欣慰地表示。被告负责人也坦言,通过这次纠纷认清了商标合规的重要性,今后会深耕自身经营特色,用心培育自有品牌。双方握手言和,一同来法院送上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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