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水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该案情节典型、过程曲折,不仅为公众敲响了非机动车安全出行的警钟,也凸显了为电动自行车投保相关商业保险的重要现实意义。
3月23日晚,被告李某驾驶二轮电动车沿狄青大街由西向东逆向行驶,行至某住宅小区附近道路时,与对向正常骑行的陈某发生正面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陈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左下肢活动受限。经交警大队现场勘查并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李某违反逆向行驶规定,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陈某被紧急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诊断为左下肢损伤,经治疗后虽可出院,但仍需居家休养数月,无法正常工作。陈某为此累计支付医疗费2500余元,加之误工损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损失8700余元。
被告李某对事故事实与责任认定无异议,但表示赔偿金额难以承担。李某自述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以送外卖为生,实在无力一次性支付高额赔偿。庆幸的是,李某所在的外卖平台企业为旗下骑手统一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在调解过程中保险公司亦主动表示愿与李某共同承担此次侵权所造成的经济赔偿。然而,在具体调解环节,原、被告双方就赔偿具体数额始终争执不下,原告坚持全额主张,被告恳求大幅减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困境,承办法官展现出极大的耐心与专业的智慧。首先,依据交警认定书、医疗票据及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向李某逐项释明赔偿项目的法律依据、计算标准和合理性,使其真正认识到自身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其次,将李某的实际困境和诚恳态度向陈某作了充分说明,传递出其并非故意推诿,而是确无能力的现实情况。在法官有情有理的沟通下,陈某的态度逐渐转变,最终考虑到李某的经济状况和外卖企业共同担责的诚意,同意在赔偿总额上作出一定让步。
在此基础上,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就最终金额、支付方式及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并协助当事人与投保保险公司对接,推动雇主责任险理赔流程的启动。经多轮耐心协调,双方最终签署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调解结束后,承办法官借此机会向双方当事人深入讲解了为非机动车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重要意义,引导他们今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依法依规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