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民生

无人机“黑飞” 两人被罚!

2025-08-11 10:29:05来源:今晚报编辑:辛文
 

  前不久,河西区上演了一幕“无人机黑飞记”,公安河西分局民警巡查时发现一架无人机正在违规飞行,当场查获设备并将操控者吕某带回调查。

  原来,吕某是某公司员工,为完成施工监督任务,在韩某指示下,操纵没履行飞行报批手续的无人机,违反《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第十六届新领军者年会(夏季达沃斯论坛)期间天津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擅自放飞无人机。《通告》明确规定,2025年6月24日零时至2025年6月26日24时期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特殊任务的除外)。最终,韩某和吕某因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均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别以为无人机飞行是“小事”,根据规定,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当依法进行实名登记,管制空域、临时管制空域内飞行,应当依法进行审批。尤其是大型活动、重要会议期间,“低慢小”航空器管理会更加严格,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换来法律的制裁。

  法律链接:

  对于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再次提醒,无人机不是“玩具”,飞行不能“任性”,遵守法规、实名登记、按规报批才是守护“空中自由飞翔”的正确方式。

 

热门推送
本网站所转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如因传播需要转载本站信息,请注明来源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网络暴力、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举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C) 人民与社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京ICP备2021020994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