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回报还带“慈善光环”?法官提醒,小心这是非法集资的新画皮。近日,本市蓟州区法院审理一起打着“慈善助学”旗号的非法集资案件,4名被告人获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通过孙某(另案处理)将某投资项目引入蓟州区,在某村设立工作室作为犯罪据点。其先后发展王某、赵某、李某加入该组织,形成层级明确的犯罪团伙。
被告人先是虚假包装:打着“助学助农慈善组织”旗号,宣称是全国性私募创业型公益组织,实则未经任何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接着高利诱惑:通过某App承诺高额投资回报,设置VIP等级加息、推荐奖励等机制。
建立传销架构:要求投资人绑定推荐码形成上下线关系,按VIP等级发放三代以内推荐奖。
最后进行扩散:通过口口相传、组建微信群、协助下载App、代操作投资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被告人张某、王某、赵某、李某四人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助学助农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法院依法对4名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