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动态

绘就好“枫”景 开出为民“花”

2023-12-15 08:10:56来源:河北法制报编辑:雅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基层法院如何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乡村振兴,怎样在现有审判环境中有的放矢,让群众实实在在感受身边的公平和正义?

  近日,记者走进新乐市人民法院,感受该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体推进“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法官工作站(室)和“一校一法官”的“三轮驱动”实质性化解诉前矛盾纠纷机制,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解决身边的矛盾纠纷、大事小情,绘就“三源共治”新“枫”景。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便捷化纠纷

  新乐法院完善“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改变过去法官坐堂、闭门审案的工作方式,在诉讼之前下功夫。诉前调解室和法官工作站(室)的特邀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与群众面对面、一对一说理释法,为群众当场找公平,让群众立等化纠纷。

  在该机制中,首先定协议、化纠纷。坚持依法自愿原则,诉前调解室和法官工作站(室)的特邀调解员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制作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实现为诉讼“瘦身”、为群众“减负”的目的。其次出文书、赋义务。调解成功后,特邀调解员积极引导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切实增强当事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最后建制度、延服务。对诉前调解失败的案件,形成“结案报告”,记载案件无争议事实,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为下一步案件审理打下基础,实现调解与诉讼程序无缝衔接。该机制让诉前调解案件从立案到结案最长不超过20天,省去了答辩、开庭等环节,从源头上控“案源”。

  一起提供劳务服务的责任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当天,司法确认后70万元案款当即得到履行;当事人范某两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没花一分钱,在一天内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经调解员数次入户登门调解后,当事人很快冰释前嫌……

  诉前调解室和法官工作站(室)虽然占地不大,但发挥了大作用。今年1至11月,新乐法院司法确认案件数较去年同比增长140%,诉讼服务质效考核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位居前列。

  法官工作站(室)“家门口”解纷

  群众矛盾纠纷多种多样。如何就近、快捷为群众化解烦心事?如何引导群众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新乐法院把法律服务送到了群众身边,将法治理念送到了群众心坎上。

  今年8月份以来,该院在乡(镇、街道)设立法官工作站12个,在村(社区)设立法官工作室126个,实现了各乡(镇、街道)法官工作站全覆盖。该院聘任特邀调解员214名,采取集中培训“送大餐”、各站(室)以案释法培训“开小灶”、微信群交流互动“搭平台”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提升特邀调解员专业化水平。

  该院加强与各乡镇党委、政府、村委会的沟通衔接,积极推动构建“党委主抓+法院力推+各乡镇社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法官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主动参与、指导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提供法律咨询、司法确认、案件回访、法治宣传服务,将巡回法庭开到群众“家门口”,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9月7日,杜固镇法官工作站驻站法官与特邀调解员,协同镇政府人员、公安民警,成功化解了因家庭矛盾引发的7起案件,使持续两年多的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群众的一致好评。

  11月4日,该院党组书记、院长于伟杰带队,以法官工作站为单位,分管院领导、各站包联法官、法官助理和特邀调解员组成12支宣传小分队,奔赴该市12个乡(镇、街道)15个宣传站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现场,法官们答疑解惑,现场受理各类纠纷26件。

  自8月21日各法官工作站(室)陆续分案以来,截至11月17日,各站(室)诉前分流率达82.76%,排查隐患14件,化解9件,收到当事人致谢锦旗4面。

  “一校一法官”护航青少年成长

  近日,法官吉朋鑫为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课。课后,有学生发微信说:“法官叔叔,这堂课很有趣,让我收获了太多知识。”

  该院开展“放飞青春,法护未来”法官进学校上好法治课活动。15名法治副校长和包联学校法官先后走进包联学校,为学生们上法治课。

  新乐法院积极拓展和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在辖区30所初高中学校设立法官工作室,实行“一校一法官”,15名法官被聘为法治副校长,以案释法护航青少年成长。

  该院多举措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一校一法官”与校内分管法治工作的校领导、教师建立双向互动机制,通过组织法治讲堂、法校交流会或法官参加家长会等多种形式,为学生打造符合年龄特点、智力水平的法治“课程表”,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丰富法治宣传“菜单库”,促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该院先后开展法治副校长和法官“送法进学校”宣传活动20余次,受众师生达16000余人(次)。

 

热门推送
本网站所转载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如因传播需要转载本站信息,请注明来源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网络暴力、谣言和虚假有害信息举报)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Copyright (C) 人民与社会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备:京ICP备2021020994号-21